潮州市陶瓷行业协会向广大会员单位承诺:维护行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,坚持“敬业、专业、高端、高效、纪律、务实、团队、责任”的十六字协会工作方针,加强和政府主管部门联系,发挥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及时反映行业和企业在发展中的需求和存在问题,努力为会员企业服务。
具体措施如下:
(一)、引导企业开拓市场,开展国内外陶瓷行业的市场调查和研究;引导企业技术开发,分析国内外技术经济信息,促进国内外技术、经济交流与合作,加速技术进步,提高企业管理水平,提高产品质量,提高市场竞争力,提高效率;预测行业发展趋势,及时向政府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建议。
(二)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,贯彻落实有关行业的方针、政策,积极争取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授权于本协会的工作,开展相应的专业活动,提高陶瓷行业的素质。
(三)与有关部门配合协调行业内部企业之间所发生的生产、经营、价格、质量标准等方面关系,维护行业合法权益;制订行业行规行约,防止不正当竞销,防止侵犯知识产权,防止生产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。
(四)收集陶瓷行业的有关信息,加强与各行业协会之间的信息交流,积极开展与国内外同行及相关行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。
(五)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。推动企业之间的横向经济联系和技术合作,搜集、分析和研究国内外有关技术、经济情报和市场信息,及时组织传递和提供咨询,促进全市陶瓷行业的技术进步;预测国内外市场陶瓷产品的发展趋势,组织产品开发和研究,新产品的交流展评活动,提高产品在市场竞争力;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培训技术人员。
(六)接受并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业务。开展检查、监督、组织参观学习、展销等活动。